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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他爹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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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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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致摁下他的脑袋,轻叹道:我家蛋蛋是要当大学生的人,我作为他爸爸,怎么能给他拖后腿呢!

我还是不信。

你不信也没办法。他举起手中的袋子,我衣服都买好了,现在只差做个发型了,走,我请你洗头去。

镇子上有两家理发店。

一家开在镇子的头边,是一个老师傅,有些老花眼,一个不注意就会刮伤客人的脸。

一家开在镇子中心,是一个从城里打工回来的年轻人开的。年轻人学着城里花样,把店铺装修的花里胡哨,门口摆两口音响,里面放着震耳欲聋的dj。

比起耳朵有被震聋的风险,宁致果断的选择了镇子头边的老师傅。

俩人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有人在说话。

哎哟,我说老江,你就不能给自己配副老花镜吗?

我女儿年前给我配了,我就是戴不习惯那玩意儿,你别动,我去拿纸。

宁致脚步一顿,接着又听到里面有人开口了,君老师,你说说这老江,也真是的,这都刮花我多少次了。

多担待些吧,老江除了眼神不好,其他的没得说,你要是不图他这手艺,也不来他这店里洗头不是。

君老师说的是这么个理儿,成子家那哪是人待的地方,吵的哟唉!

宁致心神一动,打算选择去虐.待耳朵,一旁的宋叶明突然拽住他的胳膊,一脸严肃的说:兄弟,我请你去成子家洗头。

宋叶明说完,也不管宁致的意愿,拉着他走了十来米,重重地呼出一口气,我这张帅脸可是用来勾搭妹子的,哪能毁在老江头的手上。他说着,似是又想到了什么,你说你是不是故意的?

嗯?宁致微微一笑,道:为什么这么说?

宋叶明冷哼了一声,老江头眼神不好,咱们镇子上谁不知道?

我还真不知道。毕竟刘水生喜欢去成子那边。

呵,等会儿你付钱。

那不行,作为老大,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第55章 养娃从小抓

古人收徒拜师, 讲究多, 规矩也多。

按《礼记内则》记载, 儿童十岁时出门拜师求学, 不论是进私塾, 还是在学府, 都要行拜师礼。

初次拜师, 是以束脩作为礼物,并举行相应的拜见礼节,以表达敬意。而束脩则根据学生家庭地位及经济情况的不同,拜师仪式之繁简有所差异。

如今时代不同,拜师仪式自是也有所区别。

如古人行拜师礼,师父上座, 学生须得行三叩首之礼,然后跪献红包和投师帖子。

而宁致以茶取代三叩首之礼, 尊敬的鞠躬,待君有志喝了学生敬的拜师茶, 拜师仪式算完成了一大半。

刘蛋蛋抱着宋春华的大.腿,眨巴着眼睛望着眼前的一幕。

只见君爷爷仿佛很高兴的点着头, 拿起桌上的戒尺, 满目严肃道:从今日起,你刘水生便是我君有志的学生,你的以往我不追究, 我则会尽我所能, 教授你知识, 但从今往后,你做人自当要清白,若敢阳奉阴违,我绝不轻饶。

说罢,他拿着戒尺在桌上敲了三下,算是完成了拜师仪式的最后一道程序:训话。

学生谨遵师父教诲。

好好好。君有志一改训话时的严厉,激动的搓了搓手,上前拍着宁致的肩膀,唇.瓣嗫嚅了半天,才憋出三个字,好孩子。

刘蛋蛋仰头问宋春华,仙女奶奶,是不是我以后不能叫你仙女奶奶了,要叫你师祖奶奶呀?

宋春华闻言,微微蹲下.身子,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慈爱。她抬指轻点刘蛋蛋的脑袋,笑骂了句鬼灵精,旋即抱起刘蛋蛋,对眼前激动的不能自己的丈夫道:有志,水生,先吃饭吧。

君有志是担得起宁致这一声老师的。

他本不是本地人。

他君家乃书香世家,祖上还做过朝廷的大官。在文.革.期间,君家自然没能逃过这一劫难,亲人被发放到各地改造,他则是跟随祖父被带到松岭镇的某个山村,白日干活,晚上住牛棚,祖父年纪大了,没熬过几天,便撒手西去,留下当时还年轻且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他。

出生便是少爷的君有志没了祖父的指点,他连肚子都填不饱,也就是在那时候,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宋春华。

宋春华一开始只是同情,给他送过几次吃的,俩人一来二去,宋春华发现君有志十分有才华,君有志则感激宋春华的雪中送炭。

俩人就这么背着人偷偷有了来往。

文.革结束后,国家把君家财物还给了君家人。

君有志急着给宋春华一个名分,便上门提亲,待俩人订下亲事、结婚,已经是半年后了。

他带着新婚妻子再回君家,发现父母没能熬过来,而君家的几个兄弟姐妹皆各自娶妻嫁人,家中财物也被分了一空。

他心灰意冷之下,跟着妻子回到了这里,自此便在这里定居了下来。

饭桌上,君有志对自己的学生谈起了君家这段往事。

说起君家,他眼角眉梢无一不带着自豪和骄傲,可谈及兄弟姐妹,眉眼间缓缓染上了一丝伤感。

我君家祖上世世代代都居住在帝都,弈儿那孩子去帝都上学那会儿,我曾上门拜见,奈何多年不曾联系,关系说到此,他摇头叹息,不再言语。

宁致一边倾听,一边暗自感叹自己的运气。

他还以为君校长就是个普通的小学校长,唯一不普通的,就是他儿子可能是某个神尊的转世。

倒是没想到这君校长竟然出生大儒世家,若是没有之前的浩劫,或者君有志没有回到松岭镇,说不得他此时连君家的门都摸不着,更别说以拜师的名义跟君校长打好关系了。

自从当了君有志的学生后,宁致便逐渐忙碌了起来。

白天,他跟儿子一块与君有志先识字,他到底不是真正的文盲,又是个成年人,进度自然是要比儿子快了很多。晚上则是跟宋叶明上山打猎,一个星期不到,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来。

君有志见他脸色憔悴,眼眶底下的黑眼圈浓郁的让人无法忽视,以为宁致晚上回家也在刻苦学习,欣慰之余又添了几分心疼。

他真的是错怪这孩子了,原先听旁人讲,这孩子混不吝,到处骗吃骗喝,主观上便有了成见,加之他还是儿子喜欢的人,这份成见自是上升到了不满。

他心疼儿子,不想儿子喜欢的男人是个一无是处的混混,便想把人收下约束一二,没想到这孩子的天赋当真是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

他让妻子去买只老母鸡回来,给宁致补补身体,旋即又苦口婆心的劝宁致要多休息,书是念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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