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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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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偶像

在去工行的路上,唐宋脑海里还荡漾着两只开花的鲜红西瓜。

这场景,怕是很长时间忘不了了。

钟情也没了以往活蹦乱跳的兴致,脸色苍白地坐在后面,偶尔还干呕两声。其实她吃的早饭早吐光了,哪里还吐得出来。

不过在亲眼见到唐宋将一张五万的支票兑换成现金存进户头后,钟情又来了几分精神:

“这是你那两首钢琴曲的报酬?”

唐宋点头不语。

钟情吃了一惊,她原本只是胡猜的,不料真是如此,说道:

“呃,你两首曲子就五万,还有必要这么辛苦抓贼吗?而且还有生命危险。”

唐宋摇摇头:

“偶尔为之,没兴趣。”

钟情有些想不通,都没兴趣的人,还能把琴弹得那么好?没天赋没激情,那有可能吗?

她却不知,各类乐器的演奏对唐宋来说实在轻巧之极,没半点挑战性。而且,唐宋也不是对这些发声的东西没兴趣,而是担心兴趣起了之后的无聊结果,他可不想再走到哪里都被人指指点点,所以干脆就说没兴趣,省得又引起某人的好奇心。

唐宋的担心不是没道理,现在钟大记者就在心里盘算,盘算眼前这年纪比自己还小很多的家伙究竟都有哪些本事。

超凡的听力,能演奏各种乐器,能模仿任何歌星的歌声,最最关键的却是他会狮子吼——这一点,钟情决定当成自己与唐宋两个人的秘密,永远不告诉任何人。

能给人安全感的超强身手——轻松摆平两位特警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冷峻幽默的表演天赋——在渔船上要不是唐宋肉麻十足的一句话,她即便能活下来,也只能跟那七个劫匪一样,变成白痴。还有在武警大队,他所表现出来的枪法规律,绝对不止那一点水平,在两位高手面前居然能如此藏拙,这戏法都可以入选奥斯卡提名了!

嗯,还很有爱心,从他收养一个盲人妹妹就可以知道了;还有……长的也不错哦,虽然冷了点,不爱说话,不过更酷更帅!这样的男人就一点不好,便如黑夜明灯闪闪发光,老是有女人像飞蛾一样往他身上扑——

呃,钟情,你在想什么?发花痴啊!

忽然醒悟,钟情忍不住给自己腮帮子轻轻来了一下,偷偷瞥了唐宋一眼,脸色还有些烫。

不过,收敛心思后,她却是更加坚定了一个想法——一定要挖出这家伙的所有秘密,即便不能见诸于公众,也要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其实,钟情现在已经在着手某些事情了。每天录像可不光为了好奇好玩,每晚回去后,她都要将那些录像剪辑整理,加上自己精心设计的旁白,最终做成一个三十分钟左右的短片,一天一集,现在已经有了十集。可惜,今天没能将这家伙弹琴的场景录下来,否则真是一个绝好的插曲,只能期待以后有没有机会了。嗯,没机会咱就创造机会……

做这些系列短片的目的,自然是为了在电视台播放。如此积极向上,宣扬惩恶扬善精神的短片,而且还有孤胆英雄的西部片味道,一旦播出来,绝对会好评如潮,赢取前所未有的收视记录。

这一阵,天天在电视屏幕下面以字幕形式播出的到市局领取失窃物的招领启事,某种程度上便在造势。先引起大家的好奇——好奇为什么最近市局那么能抓小偷了,然后再重磅推出小偷是如何被抓的,无名英雄是怎样炼成的,那真是想不火都不行啊。

尤其是唐宋还不准拍他的正面,不准提他的名字,那更是一个绝妙的炒作题材。

他以为没有正面照片,没有名字,大家就不知道他是谁了?哼哼,这年头,只要能引起民众的兴趣,那天下就没有什么秘密了,最近很流行一个词呢——人肉搜索。倒要看看我的无名歌神,无名警察,在人肉搜索下,能坚持多久才暴露——嘿嘿,怕是一天也坚持不下来吧?毕竟,他得天天在外面晃悠,而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男。

新时代新偶像,这是钟情给唐宋的定位。这个社会需要偶像,尤其是如此正面形象的偶像。

会演奏所有乐器,能唱所有歌曲,具有超强听力,枪法如此精准,会传说中的狮子吼,还能抓小偷匪徒,身手还是如此之好,关键是冷峻严肃,品行优良,简直是好男人中的好男人。这样的人,不去做偶像,还能做什么?

钟情实在想不通,唐宋为什么要躲躲藏藏的,不让人尖叫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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