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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异界搞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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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庄:“修哥,觉醒结束后你不是说你失败了吗?你记不记得,五大天赋中,有一个天赋觉醒的时候,本人是没有任何感觉的,得去测试了才知道。”

小庄看起来兴奋又激动,季修都不忍心告诉他,他想歪了。

无论他怎么做,他都不可能觉醒什么天赋,他里子里压根就不属于这世界。

再次拖着竹子回家时,后面多了个跟屁虫。

激动的小孩非得亲眼看看,那神奇的豆苗托盘是怎么做出来的。

季修也没多管他,自顾自地编起来。

慢慢地,一个托盘在他手中成型。

一旁围观的小庄早已变成星星眼。

“修哥,你这个...能教教我吗?”

这么大个盘,好处太多了,不管是用来装肉还是装别的东西,都是可以的。

季修想了想,麦婶家比他家殷实不少,东西也挺多,别家他不知道,但是麦婶家,能存放东西的物件确实缺乏,很多东西直接往地上一放,不说杂乱,就说那卫生状况,就很令人堪忧。

“这样吧,你也别编这个,我教你编个别的。”

季修教小庄编的,是簸箕。

小庄人高马大,看着不太聪明,但手却很灵活,等离开季修家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两个一大一小的簸箕。

季修家黑乎乎的房子挨着后山竹林,除了平时吃饭睡觉的那一间屋子,旁边还有间更小更简陋的工具房,骨刀、水桶什么的都堆放在里面。

房子前面是一大片空地,平时疏于管理,杂草丛生。

季修编完几个豆苗托盘后,开始拔草。

他准备将绿豆种在门口。

这个世界有灵气加持,在现代世界生长周期七十到一百天的绿豆,不用五十天就可以收获。

等季修将门口的空地捯饬好,再将绿豆种下去,第一次种的豆苗也长好了。

掀开盖子,绿绿葱葱的豆苗散发出清香,季修激动简直要热泪盈眶。

久违的蔬菜呀。

这几天他割了一些咸叶回来,叶子当然是扔掉的,但是那些根茎全部留下来,用石头简单粗暴榨出汁液,过滤,暴晒......

最后出来的成果,是一捧绿绿的颗粒。

尝了尝,嗯,不腥不臭,除了颜色不对,粗糙了点,跟盐已经有□□分相似了。

季修割了一些豆苗,立马开煮。

简单的小炒,加点盐,放点水,浓郁的独属于豆苗的香味直钻鼻孔。

香的不得了。

季修口水哗哗的。

就是卖相有点干巴巴,谁叫季修没有油呢。

穿来这个世界五天,季修吃到了第一顿蔬菜。

满足。

麦婶家那盘,也应该可以吃了。

季修来到麦婶家的时候,凯叔和麦婶刚好在做饭,熬了一些肉汤,此时正在煮从山里摘来的野菜。

小庄领着季修进里屋,兴奋地要让季修看看他的成果。

季修一进去,就看见地上一溜儿铺了八九个大大小小的簸箕,有的放肉,有的放野菜,最里头那几个,上面甚至放了衣服。

这些都是小庄在家肝出来的。

季修:“......”

我这无处安放的脚啊。

偏偏小庄还得意的不得了,“修哥,我聪明吧,东西放上面,可干净了。”

季修:“......”

季修表示不想发表意见。

这跟铺地毯似的。

麦婶在外间喊:“季修,吃过饭了吗?在婶家吃。”

季修走出来,“不用了麦婶,我吃过了。”

麦婶笑的很开心,“前几天小庄拿回来的叫簸箕的盘子,太好用了,他说是你教的,婶还没谢谢你呢,别客气,坐下来再吃点。”

在麦婶的认知中,季修说的“吃过”,就真的仅仅是“吃过”,而不是吃饱。

看了一眼碗里那几片熟悉的咸叶,季修打了个寒颤。

“麦婶,我是来提醒你们,豆苗可以吃了,不要放太久,老了就不好吃了。”

“豆苗?”

季修往一个方向看了一眼。

麦婶一拍大腿,“你不说我都忘了这玩意儿了。”

季修:“......”

人都找过来了,不给面子硬要继续吃饭似乎不太好,麦婶果断选择去掀开豆苗盖子。

一股浓郁的清香把麦婶给香傻了。

这味道,好香好清新啊。

再一看,托盘里的小豆苗,小小棵,嫩嫩绿绿的,赏心悦目。

凯叔和小庄也放下碗走过来看,一时间,初次面对“种植”这种毫无概念的东西,三人都说不出话来。

“这......这就是豆苗?”

“这能吃?”

“......”

面对三双求知若渴的目光,季修心底微叹。

贫穷使人落后啊。

中午这顿饭已经做了,不敢奢侈再做一个菜,答应麦婶晚上过来教她做豆苗,季修才返回自己家。

下午的时间,季修进山砍了很多咸叶,去掉叶子,留下根,继续做盐。

晚饭时间一到,季修收拾好,就走去麦婶家,准备教麦婶做豆苗。

临走时,季修用叶子包了一点盐。

家里就麦婶和小庄在,凯叔出去打猎还没回来,回想起麦婶家餐桌那两大盘,季修将一整个托盘的豆苗全割了。

主食还是肉汤,已经做好,季修将豆苗简单地炒了炒,加了自己做的盐,继续煮了会儿,就要出锅。

麦婶赶紧拦,“季修啊,你怎么不放咸叶呢,这样没味道不好吃的。”

季修微笑说:“我放了。”

麦婶、小庄:“?”

啥时候放的,他们怎么没看见。

季修随手扔绿盐的时候,他们自动性选择没看见。

实在不好意思开口责备好心教他们做菜的季修:你将沙子扔进去了。

季修趁着两位愣神的功夫,将豆苗盛出,放在桌子上。

麦婶和小庄一看,嘿,这颜色翠绿翠绿的,闻一闻,中午闻到的那股清香更浓了。

行吧,不放咸叶就不放,反正那玩意儿顶臭顶臭的。

小庄的手慢慢往前伸。

“啪嗒”一声,小庄的手挨了一记重击,麦婶颇有些嫌弃,“着什么急,你父亲也该回来了,等。”

话音刚落,就见凯叔手里抓着个山鸡进来。

这山鸡是凯叔一下午的收获。

“都在呢。”凯叔人酷话不多,将山鸡往地上一扔,不多时一家三口坐在桌子前,准备开吃。

“季修,站着干嘛,一起吃。”

麦婶家比季修家大很多,但是如果地上全是家伙什和物件,还有那一片地毯,那怎么看都是不怎么美丽的。

再加上,季修沉默地看了一眼那三双蓄势待发的手......

季修义正言辞:“家里熬着汤,再不回去要坏了,告辞!”

说完,一溜烟跑了。

看着比兔子溜得还快的季修,麦婶心疼地说:“这孩子,脸皮薄,他哪有肉熬汤啊,待会我得过去看看,顺便给他送点吃的。”

凯叔面无表情地点头,小庄......小庄的爪子已经伸向了豆苗。

一把塞进嘴里,小庄睁大眼睛。

嘴巴里最先感受到的,是适中的咸度,然后传来清脆的咀嚼声,最后是满口的豆苗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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