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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妃无双夫君要求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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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勇士的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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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在沙哈族是勇士的象征,更是沙哈族的保护神,有着无比崇高的地位,平时是不准猎杀的,只有在秋猎时才会捕杀一些年老体衰的狼,作为祭神的祭礼。另外只有一些特殊的场合,譬如男子的成年礼上,或是经过头领允许方可捕杀。就拿这图腾来说,他们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保护神,这保护神就是自己出生时看到的第一个动物,纹上自己的保护神就是与神同在,可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狼图腾只有族人头领及其家人才有资格纹,因为头领就是代表整个沙哈族,在头领身上纹上狼纹也就保护整个沙哈族。在沙哈族人的心目中,能单枪匹马地猎杀一只狼,尤其是头狼,则是一件无上荣光的事,那是勇气和胆量的象征,男子在成年礼时就是以杀一只狼做为已成年的标志,还有在求偶时,猎杀一匹狼献给自己心爱的女子,就意味着向她求婚。

今天岱钦就特意向狐狼获得了允许,前去猎杀了一匹狼,兴冲冲地带来准备献给岑薇,同时向她求婚,却在看到岑薇时被她奇特的风姿所震摄,目光更加痴迷,手里拿着那狼皮就向岑薇走来。

岑薇双眼正好对上那仍怒睁着的狼眼,那里面还折射着狠戾与狂暴,吓得惊叫一声,一下子将手中刚煮好的一盘肉羹从头上撂了过去,正好砸在闻到香味跟来的狐狼的头上,而自己则又华丽丽滴昏倒了。此后更是不敢与岱钦相见,生怕他又弄出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来。

无聊时,岑薇总是去找玉姬闲聊,她与岑薇一样来自于夜郎国。在闲聊中,岑薇得知,玉姬本是随父经商途经此地,遭遇狐狼带队来袭,不仅将其财物抢劫一空,更是将她一并抢来,其父等人则被送至沙漠外才放走。

初时,玉姬对狐狼恨之入骨,哭吵打闹、绝食上吊等等法子用尽,希望狐狼能放她走,狐狼只是任她折腾,并不强迫于她,只是将她关在屋内,不得自由,每天亲自送来各种美食华服,坐在屋内憨憨地、痴傻地看着她。

当问及为何要抢她时,狐狼只是憨憨地一摸脑袋,傻呼呼地说道:“俺觉得你是俺见过的最好看的娘们儿,俺要娶你当俺婆娘!”

当时玉姬就楞了,她因为胖,不仅处处受到嘲笑、受到捉弄,更是眼看已到出嫁年龄,却是无人前来提亲,勉强有人来提亲,也是冲着其父的家产而来,令她深受打击。如今第一次听到有人说她长得好看,并当面说要娶她为妻,心中自是感动异常。但是看到狐狼的尊容,心下却是非常不满意,加之其身份,说得好听点儿是绿林好汉,说得不客气点不就是一打劫的强盗么,跟自己门不当、户不对,如何能与自己相配?

狐狼也不急不躁,也不迫她,每天耐心地陪伴玉姬,逗她消遣解闷、陪她戏耍玩乐,极尽讨好之能事,对玉姬的故意刁难,也只是憨憨一笑,除了放她离开一事,一切都惯着她、顺着她,将她宠上了天,极尽所能地给她提供最好的生活,让她疏淡远离故土的伤感。

渐渐地,玉姬的心就拴在了这个看似粗豪鲁莽、实则细心体贴的莽汉身上,最后嫁于他为妻。

岑薇听完玉姬的故事唏嘘不已,神思恍惚中又回到现世,就在同一天傍晚,她从学校食堂吃完饭路过图书馆门前时,刚转过弯就看到金鑫和林羡妮在说话,慌乱中岑薇急忙退回拐角处,隐约听到林羡妮在请求金鑫,“金鑫,你就帮帮我吧!你口口声声说喜欢我,可是连这点儿小忙都不肯帮,这算哪门子的喜欢!你若是这次不肯帮我,以后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羡妮,你这不是为难我吗?”金鑫爽朗的声音中有了丝黯然与委屈。

“哼!我就知道你说喜欢我全是假的!呜~~~我再也不要理你了!”林羡妮说着说着就哭泣起来。

金鑫见林羡妮哭起来,顿时慌了手脚,态度立刻软了下来,“我……我帮你还不成嘛!羡妮,你别哭了,哭得我心都痛了!”

“真的?”林羡妮立刻止住了哭声,扬起一张明媚娇俏的小脸笑魇如花,哪里还有半点伤心的模样?她伸手抱住金鑫的脖子,“叭”地一口就在金鑫的脸上印下一个响亮的吻,兴奋地说道:“就知道你最好了!我还有事先走了,一定记得送给霍明峻哦!就告诉他,我会一直等他的!”

“唔。”金鑫闷闷不乐的声音如同含了苦莲般苦涩不已,再也没了往日的爽朗与阳光。

躲在拐角处的岑薇听着金鑫苦涩的声音,心头泛起阵阵心痛,却是只能默默地躲在拐角处为金鑫感到难过。林羡妮从一进入学校开始,就喜欢上了学校的学生会主席,也是学校里的风头人物霍明俊,偏霍明俊与金鑫住同一寝室,也因为此,林羡妮才会不冷不淡地与金鑫来往着,总是利用金鑫接近霍明俊,金鑫明知如此,甘心被她利用,却将自己的心泡在苦水中独自咀嚼那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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