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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入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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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时刻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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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可能隐瞒什么,我跟你一样都对他们一无所知。”杨文彬云淡风轻地说道,“总之,小心为上,别再像上次一样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严君黎皱着眉头,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骷髅事实上并不喜欢香烟的味道。既呛人,又麻烦,并且最重要的是,燃烧时那些灰白色的烟雾在空气中扰人地飘散着,看得见却抓不着。

他讨厌无法掌控的东西。

但是相反地,骷髅喜欢燃烧。一切在燃烧的时候,都能变得绚丽,即使是臭不可闻的垃圾,在被火焰亲近的那一瞬间都能爆发出无可匹及的热量。“咻”,一把火,什么都被淹没在热量与绚丽的火焰之中了。

骷髅穿着长摆的黑色大衣,衣领竖起来,在刚刚落下夜幕不久的街道上走着,昼伏夜出已经成为了这个男人的习惯。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有人说,骷髅是没有心的。说他是冷血动物远远不够,至少毒蛇还有温吞吞的血液和厚实的皮肤,而他却早已是一副骨架,内里空空荡荡,什么都不剩了。

对这样一副骨架而言,感情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从孩提时代起,骷髅就厌恶感情这种东西,就像双亲展现给他的假情假意的笑容一样,于他而言,感情不过是人类一种最虚伪的掩饰,是为了百般遮掩自己心中那点肮脏的欲望,婊子的牌坊而已。随着年龄的成长,骷髅就越发对人类这种生物了如指掌,他发现无论表面多么高洁的人,一旦有金钱和权力做诱惑,就会立刻扯下所有道貌岸然的面具,变得像野兽一样原始。

看着那些社会的上流人士沾染毒品而变得猪狗不如,骷髅的心里就会产生一种快感,并且更加确信了人类的堕落本性。而世界也因此变得越发无聊了。

以至于,有些时候他想要进行一次燃烧来打消这种无趣。

“哥,这边这边。”不远处的电线杆底下站着一个穿羽绒服戴着墨镜的男人,正拼命向骷髅招手。

骷髅把烟掐掉,皱着眉头走了过去。

“大晚上你丫戴什么墨镜,也不怕撞树上。”

羽绒服男紧张兮兮地推了推鼻梁上的墨镜:“我,我这不是怕被认出来。”

“你这样只会更可疑好不好,警察没把你当流氓抓起来真算你运气好。”骷髅忍住想翻白眼的冲动,没好气地说道,“行了,这么晚非要约出来见面,这大冬天的,你要是不给我一个像样的下家我可饶不了你。”

“肯定的,肯定的。您不是说要找头肥牛,我手上这头,保准肥得流油。”羽绒服男忙不迭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看,我说的就是这个人。他是那个歌手xx的儿子,花钱如流水,是出了名的纨绔子弟,最近染上了毒瘾,还拉帮结伙地和好几个兄弟一起抽,最近正是缺货的时候,一听说您这里有货,就立马托我来入手了。”

骷髅接过那张名片,在手里翻转了两下,忽然笑道:“xx有儿子吗?上个月我跟他喝酒的时候,可是听说他们家只有一个姑娘。”

羽绒服男的额头上开始冒出冷汗来,目光闪烁着:“那个……不是,您可能不知道,这是xx他从孤儿院领养来的孩子,对外也不怎么宣扬,就……”

“哦?”骷髅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一甩手将那张名片扔到了地上,那张薄薄的纸片遇上寒冷的夜风,立刻就不知被吹往了何方,“那个领养的儿子,该不会正好姓严吧。”

羽绒服男听了以后猛点头:“啊,对对对,对,就是姓严……您看您这不是认识呢吗!”

骷髅冷笑了一下,羽绒服男看得毛骨悚然,打了个寒战,琢磨着自己是不是又说错了什么话,正在为自己脖子上的脑袋担忧的时候,听到骷髅开了口。

“好,这单我接了。你告诉下家,明天上午九点钟,在济青区红枫园等我。”

“红枫园?”羽绒服男一愣,“您是说那个已经废弃的红枫园?”

“对,就是那个红枫园。”骷髅摆了摆手,将手插进了大衣口袋里,转身走进了夜色里,“让他千万不要迟到了。”

有时候,就像现在这样的时候,骷髅会想要燃烧自己。

像飞蛾扑火一样,无关理智,无关局势,仅仅想要用自己的热度爆炸整个世界,至少这要有意思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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